庆师发〔2015〕34号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2015年12月24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原有实验室进行重新布局和调整,现将《大庆师范学院实验室基本情况一览表》印发给你们,望周知并认真遵照执行。
大庆师范学院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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