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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五月份工作安排
2021-04-28 08:43  


※1.做好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审工作。

完成时间:5月31日

实施措施:收取各申报专业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做好各专业三年专业建设规划制定工作。

完成时间:5月31日

实施措施: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解读三年专业建设规划制定要求,指导各专业做好此项工作。

工作创新点描述:打破常规三年专业建设规划制定要求,力求各专业从专业定位、专业认证、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成果、实践教学、教材建设、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等方面定量制定发展目标。

※3.启动课程资源网络化建设工作。

完成时间:11月30日

实施措施:5月发布通知并启动工作,11月底进行检查。

※4.做好校级课程思政建设系列评审遴选。

完成时间:5月30日

实施措施:5月完成评审遴选,7月、10月底完成认定。

※5.做好省级一流课程推荐遴选工作。

完成时间:5月30日

实施措施:5月启动并完成评审遴选,目前国家已发布通知7月、10月底完成认定。

※6.推进三院六集群建设,启动产业学院、行知书院、双创学院建设方案制定工作;所有建设方案要有阶段性目标,按阶段目标有序推进。

完成时间:5月30日

※7.启动《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完成时间:5月31日

工作创新点描述:进一步落实OBE理念,设计好课程体系。

实施措施:对思政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大学生健康教育等课程设置进行征求意见并做调整;初稿形成后,征求各学院意见。下发《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指导意见》,组织各专业修订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

※8.启动重新制订落实“双矩阵”课程教学大纲工作。

完成时间:11月30日

实施措施:5月发布通知并启动工作,11月底进行检查。

※9.启动校院两级“教学大纲专项评比”活动

完成时间:7月30日

实施措施:5月发布通知并启动工作,邀请校外专家进行培训指导,7月底完成评比。

10.根据学校十四五规划“一基双新”定位启动2021年校教改立项指南的编制工作。

完成时间:6月10日前

实施措施:编制立项指南,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

※11.做好师范生教学能力考核制度、面试大纲和笔试大纲的制定工作。

完成时间:5月30日

※12.做好2021届毕业生维普毕业论文(设计)推进和答辩工作。

完成时间:6月10日

※13.组织二级学院做好2017级预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完成时间:5月20日

※14.组织二级学院上报2021届预毕业生学士学位信息采集工作。

完成时间:5月30日

15.继续做好2020年教材结算工作。

完成时间:5月30日

实施措施:组织各学院做好教材账目核对工作。

16.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分工制定工作

完成时间:5月30日

实施措施:推进各教学单位完成新学期教学分工的制定并完成内外聘教师的审核工作。

17.做好2021-2022学年校历的编制工作

完成时间:5月30日

实施措施:5月完成校历编制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18.根据教育部要求,启动新专业申报工作。

完成时间:5月31日

实施措施:根据教育部要求,组织相关专业做好新专业申报工作。

19.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做好新招生专业检查工作。

完成时间:5月31日

实施措施: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做好新招生专业检查工作。

20.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完成时间:5月23日

实施措施:第九周学院自查并提交报告,第十周学校根据学院自查报告进行抽查。

21.继续推进2020级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

完成时间:7月

实施措施:5月各相关学院制定工作方案并对学生进行宣讲,7月完成此项工作。

22.做好本学期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工作。

完成时间:5月10日

实施措施:各院系向教务科提交外聘工作量表,教务科会同实践教学科完成审核。

23.对2021年上半年省规划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完成时间:5月30日前

实施措施:根据省规划结题要求和规范,对上报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范的材料与项目负责人对接,进行修改完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4.根据省规划办要求,上报1-2项党史专项研究课题。

完成时间:5月20日前

实施措施:根据评选实施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1-2项上报省规划办。

25.做好校教改结题评审、公示和发文工作。

完成时间:5月20日

实施措施:根据校教改结题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后发文。

26.启动2021年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等待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

完成时间:5月30日

27.做好2021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的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有关材料并予以确认

完成时间:5月25日

28.组织课程考核改革项目结题工作。

完成时间:5月30日

29.继续做好2021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完成时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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