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自主进行创新研究和创业实践,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全面了解各院(部)在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了解各院(部)项目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一步总结项目成果,推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各院(部)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
二、验收范围
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4年已到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验收内容
结题验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开展情况、项目研究过程、项目取得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项目收获与体会等六个方面。
四、验收方式
学院工作组对本单位到期结题项目进行验收,查验相关结题材料,听取项目组成员的汇报和答辩,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评价等级(结题验收标准及评价参见附件1),完成结题验收初评结果汇总表和结题验收工作总结。学校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复评结题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验收要求
1.项目组提交材料
(1)校级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2);省级项目负责人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3);
(2)项目组撰写研究报告或创业成果报告(要求见附件4);
(3)项目研究过程中的有关支撑材料(如调查报告、论文、设计、专利、设计说明书、图纸、项目成果实物、图片等)(要求见附件5);
(4)项目研究进展记录或教师指导记录(不少于5次),或项目实施过程照片(电子版,不少于5张,每张照片附简短文字说明);
(5)项目组成员每人一份个人参与项目研究的收获与体会(不少于2000字,项目负责人负责撰写项目结题验收书中的收获与体会);
2.学院提交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信息表(见附件6);
(2)学院结题验收工作总结(具体要求见附件7)。
3.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结题验收工作,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按时、保质保量做好结题验收工作。学校指导委员会对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度增减学院下一年度的项目数量。
(2)若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有变更或终止的项目,均须提交《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8)或《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见附件9)说明原因,经学院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要求毕业班学生担任主持人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原则上不能提出延期申请。
(3)每个项目结题答辩时,提前准备好答辩PPT,项目组陈述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4)对于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并经过验收合格的学生,学校将颁发结题证书。根据评价等级及时给予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计入创新学分或专业任选课学分。项目指导教师给予计算相应工作量。
4.时间安排
各院(部)验收须在6月1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及佐证材料、项目研究报告或创业成果报告、结题汇总信息表、学院结题验收工作总结、延期结题申请书(一式三份)纸质材料于6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号办公楼228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sjjx228@163.com。
联系人:张丽霞 兰天丽 电话:5510208。
大庆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