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2018年1月2日~1月7日间统一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请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大庆师范学院考试工作条例》、《大庆师范学院关于大力加强考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庆师范学院试卷评定规范》和《大庆师范学院考试试题保密规定》组织实施考试。现将本学期考试工作安排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抓考风考纪
1.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和选派。各教学单位要对参加监考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学校考试工作有关文件,熟悉考试流程、考场规则和监考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考试和监考。
2.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各学院要对本院学生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倡导诚信考试,增强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的自觉性。
3.加强对考场纪律的监督和巡查。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所在学院的考场进行纪律检查。学校将安排教务处、教学辅助部门人员对全校考场进行纪律检查。
二、注意事项
1.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1)佩带规定监考标志,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考场环境卫生,分配考生座位;
(2)监考教师在考试期间要关闭手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不准看书、看报或闲谈,不准抄题、做题,不准给学生暗示答案,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准吸烟;
(3)主考教师不能在同一时间安排监考任务。
2.学生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
(2)考生凭本人有效考试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如有效证件丢失,需要携带学院开具考试证明参加考试;
(3)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设备的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学生携带手机(开机、关机),如不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场讲台前)的行为均为考试作弊。
3.任课教师在排考前一定要认真核对上课班级学生名单,有问题及时与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解决。上课班级名册中没有的学生,需要排考前在教务系统中解决,杜绝学生上课而未选课情况发生。否则,学生将无考试成绩。“考场学生名册”中没有姓名的学生不发试卷、不允许参加考试。
4.考试期间每天下午5点前,报“QQ考试群”当天作弊情况电子汇总表,无作弊学生写“无”。
上报数据截止到2017年12月25日
教务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