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课程考核改革是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大庆师范学院课程考核改革指导性意见》,学校现组织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课程考核改革”专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课程范围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可申报,原已立项课程考核改革的课程,如需深入研究,可继续申报。
每学院至少申报1门,申报门数不设上限。
二、指导思想、申报原则、申报要求
同教务处2018年9月7日“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通知”。
三、项目研究
“课程考核改革”专项项目的研究分为三个阶段:
1.立项研究阶段。时间: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各学院上报项目经学校专家评审确定立项的,课题组按开题计划进行研究。拨付项目经费的30%。
2.凝练总结阶段。时间:2019年3月至2019年4月。各课题组进行总结,提交课题研究总结报告,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未按计划开展工作,给予撤项,中止研究和资助;按计划开展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的,再拨付项目经费的30%。
3.应用提升阶段。时间: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各课题组进行成果的实践应用及推广,提交结题验收书,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未按计划开展工作,给予撤项,中止研究和资助;应用和推广效果好、切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给予结项,全额拨付项目经费。
四、项目管理
“课程考核改革”项目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按《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与正常教研项目不重复立项,其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的评审、结题及过程管理由考试中心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和报销由教学研究科负责管理。
五、申报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课程考核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双面印刷,一式十份;
2.《大庆师范学院课程考核改革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2)。
3.各教学单位的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项目进行初评,集体组织申报,申报书及汇总表纸质稿由各院统一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一号办公楼208),电子稿发送至邮箱。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几点说明
1. 立项研究的课程应依据考核改革方案认真实施,严格教学过程考核,考核形式应多样化、过程化,应能全面检查教学内容的阶段完成情况,要注重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 参加课程考核改革的任课教师应将本课程改革后的考核方式提前告知学生。实施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对每一学生的每一项评定结果及时记录在案。
3.教务处将以课程考核改革方案为依据,对立项课程进行跟踪和检查,课程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对课程考核改革进行总结,特别是不同的考核方式的对比分析,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提交学生每次考试成绩记载表一份。
4.要注重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并在应用中不断完善、提高,使其更具科学性、实践性和可推广性。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振桐,张国发
联系电话:5510060,5510293
邮箱:2859306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