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庆师发[2015]3号)和教学进度安排,现启动2017级旅游管理类专业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确定分流专业规模
研究确定分流专业规模和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14日前上报教务处。
二、公布实施方案并组织学生填报志愿
实施方案经学校审批后,学院组织学生学习《大庆师范学院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庆师发[2015]3号),公布本学院《按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学生填写《大庆师范学院按类招生培养专业选择表》,12月21日前完成审核、存档工作。
三、公示
统计学生的专业选择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上报审批
公示结束后,学院填写附件2:《大庆师范学院按类招生培养学生选择专业汇总表》,在12月26日前将汇总表及“专业分流情况说明”的纸质稿报送教务处教务科(1号办公楼226)、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578358666@qq.com。
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按类招生培养专业选择表
附件2:大庆师范学院按类招生专业学生选择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