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定于12月21-23日进行,我校作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之一,为保障考试组织工作顺利完成,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要求,特面向校内教职工选聘监考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考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保守秘密,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
2.我校正式在岗教职工。
3.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2020年硕士生招生考试;
4.能够亲自完成监考的全过程,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他人;
5.监考员须参加考前组织的考务监考培训会,熟悉监考工作流程;
6.监考员须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考场。
二、监考员的选聘程序
1.请各学院按照监考员分配指标数(附件1),积极组织本单位监考员的推荐工作。所报监考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须经所在单位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监考员须手工填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岗位责任书》(附件2)。
3.12月11日前,各单位指派专人将本单位推荐监考员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岗位责任书》、《汇总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并将电子版的汇总表发至2005shiner@163.com。
三、其它
1.各学院须指定监考工作负责人一名,负责通知监考培训及组织签到等相关事宜。
2.尽量考虑监考员的住址情况。
3.考试期间,学校班车正常。
4.监考员培训会安排另行通知。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级考试,考务压力较大,请各学院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此次考试的严肃性与重要性,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共同做好监考员选聘工作。监考员一旦确定,如有变动,须经本单位院长签字确认后方可调换。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5510060,联系人:张东岩。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