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学工作进度,学校现统一组织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制订范围:2020年招生专业均须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2.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执行《大庆师范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认证标准。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建立院长牵头、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专业负责人和专业老师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格遵照“原则性意见”规范制订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要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定位培养目标。各专业要对本专业的社会需求状况、专业的学科支撑情况、利益相关者(相关企事业单位、毕业生)及同类院校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参照专业标准和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规范,进一步明确本专业毕业生就业领域与性质,进一步明确本专业的服务面向和培养目标。
5.要开好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各专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要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进行论证,论证会要邀请至少5~7家典型企业代表参加,征求其人才培养的意见。各学院院长、副院长、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要全程听会。会后要形成毕业生职业分析报告,每个专业设计若干个工作领域(岗位群),明确各领域学生应具有的职业核心能力。并充分考虑学科专业优势与特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反映专业特点,与专业培养目标一致的角度,进一步明确通过本科阶段的培养与训练,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具体要求。
6.绘制好关联矩阵。按照“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知识结构、能力结构)—课程体系(理论课程、实践课程)”的逻辑顺序绘制专业关联矩阵图,梳理知识和能力培养体系。各专业内部要集思广益,倾听全体老师意见,根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设计好“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关联矩阵”和“课程及教学活动与毕业要求关联矩阵”,统筹安排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严格杜绝“因人设课”和“无师不设课”现象,确保方案先进、合理和可行,实现既定培养规格。
7. 规范培养方案制订(修订)流程。在培养方案制订(修订)过程中,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各种讨论研究、论证、答辩工作,如实、认真填写《大庆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手册》(附件3)。提交给学校审批的人才培养方案格式要规范(附件4),且必须经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审议,并由院长审定、签字。
8.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答辩会。培养方案提交到学校后,学校将组织由校内专家、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参加的人才培养方案答辩会。各专业负责人答辩,要对调研情况、论证情况、方案修订情况及修订依据等方面做详细阐述,并就与会专家提出问题进行回答;与会专家根据教务处设计的《培养方案编制质量评估表》进行打分,并提出具体的评价意见和修改意见。
9.同一专业既有师范方向又有非师范方向的,需分别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10.做好进度安排。各学院于5月31日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的调研和论证工作,并将人才培养方案定稿、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手册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丁洲,邮箱:84307801@qq.com),纸质稿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