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2020年上半年结题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2020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参照《关于2019年下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的说明》文件要求进行成果鉴定,现将文件转发并对有关事宜进行补充说明:
上半年达到结题时间和要求的课题,如因疫情原因不能结题的可以在下半年结题,不用申请延迟结题。所有结题材料一定按照结题成果要求、材料装订格式及结题材料的规范要求进行梳理,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各项目的结题材料原件进行初步审核,凡上交后发现结题材料有虚假情况或出现严重错误的部分,年底考核对学院进行相应的扣分处理。
1.附件4中二级学院在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备案课题需要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重点课题在结题装订材料中体现。
2.附件5和附件6中时间一定按照研究课题的时间节点和研究安排进行填写,避免出现严重的逻辑错误;
3.附件8 选填单位匹配金额、填好后需财务审核,签字盖章方可放在结题汇编材料中。
4.附件9专家组意见套打(填课题基本信息,专家组意见根据内容提示进行填写,专家组人员和其他空白)1份,专家个人意见套打5份,(填课题基本信息,5个专家个人意见根据评价内容进行填写,其他空白)以上两个表格需A4纸双面打印,背面打印验收评价表。
5.附件10 所有的课题变更(延期和人员变更等),需提前半年提交课题变更申请。
6.附件12表中承担单位统一填写大庆师范学院、课题类别和参加人及顺序与立项申请书一致。
7.附件14 只填写课题批准号和主持人姓名。
材料要求:
1.重大重点课题课题的汇编材料一式5份,按照要求的格式进行装订(封面统一用天蓝色云纹纸),提供与装订的纸质版汇编材料一模一样的PDF电子版(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汇编材料成果的原件和佐证材料1份;应用证明原件1份;专家鉴定意见1套。
2.备案课题课题验收审批书双面打印,一式3份;汇编材料PDF电子版电子稿(需与原件相符,以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汇编材料成果的原件和佐证材料1份;研究报告纸质稿1份;应用证明原件1份;专家鉴定意见1套。
各学院初步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结题汇总表、结题审核登记表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一号办公楼 225室),电子稿发送到jiaoyanke5510058@126.com,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