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审核评估整改及“人才培养战略定位及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双论证”工作,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强省级应用型示范高校项目建设,全面有效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砸实“学院一系部一教学团队”三个层级为主体的“教学质量检查和教研活动”。在第十、十一教学周(10月26日至11月8日),由校领导带队,组成7个专项检查组,对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各组组长负责协调推进本组开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检查以“校院两级检查,学院自查为主”方式进行。10月26日至11月1日学院自查,根据检查实际情况提交总结。11月2日至11月8日学校根据学院自查情况展开抽查。
2.检查各教学单位,在全面把握整体情况的前提下,着眼于基本建设薄弱甚至欠缺的代表性课程,依据“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促使其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补齐短板情况。
3.同时检查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双论证”报告修订完善自身论证报告情况。
4.将教材专项检查工作延伸到课堂教学检查中。重点检查意识形态教育及课程思政在课堂教学中的开展情况。
5.结合本次检查,推进课程档案建设和课程建设。各单位组织教师梳理课程档案建设情况,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年底前所有校级及以上立项建设课程要完成档案建设,教学大纲、达成性考核要符合相应要求。
6.继续开展全员听课,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持续改进教学工作。※各类听课人员要按时完成学期听课任务【处级以上领导4次/学期,科级干部2次/学期,专业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各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不少于6次/学期、辅导员3次/学期,一般教学管理人员2次/学期】,此项工作计入岗位绩效考核。
教务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