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帮助高校干部教师用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以下简称《讲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根据《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教材局函〔2020〕35号)要求,教育部决定开展《讲义》使用培训。现将我校参加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重点
帮助参训人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重大意义,充分运用《讲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二、参加人员
(一)任课教师。包括高校教育学各学科专业全体教师,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课及相关内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和“形势与政策”课教师。
(二)干部教师代表。包括各高校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专业骨干教师代表。
三、日程安排
培训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24日,会期2天。11月23日上午举行开班式,教育部有关部领导出席并讲话。
四、培训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此次培训采取网络直播相的方式。我校在本校设分会场。培训依托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开展,相关信息将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页、高教社文科等微信订阅号上推出,请参训人员实时关注。直播培训结束后,任课教师可继续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观看所有课程培训视频。
五、考核方式
采取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请全体任课教师于2020年11月27日前登录培训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并答题(http://xjy.enetedu.com ),干部教师代表不需参加考核。考核合格的,将获得培训证书,计入学校相关档案。未经各高校推荐、逾期未完成答题或考核未通过,不颁发证书。培训证书将于考核工作结束一个月内,寄送至各高校。
六、会场安排
我校培训会场设置在主楼百湖讲堂。
七、培训报名
我校已按黑龙江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于2020年11月19日(周四)12:00前完成集体报名。(报名教师本人手机号码,为教师培训后网站实名注册并答题等重要基础数据)
八、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前通知参训人员研读《讲义》,切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工作落到实处。
(二)为确保培训效果,请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于培训开始前20分钟完成入场和签到。
(三)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任课教师网上报名及注册等事宜,保质保量完成考核工作。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培训教师做好个防护及隔排就坐。
联系人:陈鑫,联系电话:5510059,1584582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