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教育类社会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要求,为保证考试期间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所有考生考前认真阅读《考生防疫须知》(附件1),并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附件2)。
二、本次考试日期为2020年12月12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种类 |
12月12日 |
9:00-11:20 |
英语四级考试CET4 |
15:00-17:25 |
英语六级考试CET6 |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请报名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当日,请所有考生7:50/14:00,按照引导进入考区,考生车辆禁止进入考区,校门前即停即走。
五、考试当日,未返校学生、外校学生从大庆师范学院南门进入校园。入校园后,到达相应教学楼(主楼或者计算机楼)等候进入考场。需出示“龙江健康码”、准考证、《健康情况声明书》与《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方可入场。
六、已返校的在校生需出示“龙江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方可入场。
七、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9:00/15:00后禁止入场。入考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本校学生有效证件为学生证、身份证;外校考生有效证件为学生证和身份证),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八、考生须携带接收学校调频台的耳机(大学英语四、六级听力放音的频段是82MHZ,备用频段是81MHZ)、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文具。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九、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十、答题前应认真阅读试题册正面的“敬告考生”内容,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成绩无效。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十一、考试信息填写:
考点代码:大庆师范学院[23009]
校区代码:大庆师范学院[1]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
大庆职业学院[3]
十二、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十三、英语四级(CET4)和英语六级(CET6)须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该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请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选择题均为单选题,错选、不选或多选将不得分(题目作答顺序等内容仅针对英语四级和英语六级笔试科目。)。
十四、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五、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录,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考场内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实施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扰乱考场秩序,参与作弊团伙、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十六、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七、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试管理,我校开启考场电子监控录像,使用高科技防作弊工具,严禁各种形式的作弊、违纪行为。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楼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设备的;
5.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十八、考试违规(包括违纪和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