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定于12月26-28日进行,我校作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之一,为保障考试组织工作顺利完成,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要求,特面向校内教职工选聘监考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考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保守秘密,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
2.我校正式在岗教职工。
3.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2021年硕士生招生考试;
4.能够亲自完成监考的全过程,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他人;
5.监考员须参加考前组织的考务监考培训会,熟悉监考工作流程;
6.监考员须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考场。
二、监考员的选聘程序
1.请各学院按照监考员分配指标数(附件1),积极组织本单位监考员的推荐工作,每名监考员需监考2-4场次,可在报名时备注监考场次。所报监考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监考员须手工填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岗位责任书》(附件2)。
3.12月15日前,各单位指派专人将本单位推荐监考员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岗位责任书》、《汇总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并将电子版的汇总表发至2005shiner@163.com。
4.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级考试,考务压力较大,请各学院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此次考试的严肃性与重要性,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共同做好监考员选聘工作。监考员一旦确定,如有变动,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调换。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各学院须指定监考工作负责人一名,负责通知监考培训及组织签到等相关事宜。
2.考试期间,学校无班车接送。
3.监考员培训会安排另行通知。
*4.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即通过钉钉进行健康填报),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5.每场考试前2小时,学院要对监考教师的的身体情况进行记录,如考试工作人员体温达到或超过 37.3℃或出现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不应再承担监考任务,监考所在学院应调派其他接受过考务培训的健康老师完成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5510060,联系人:张东岩。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