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规划办《龙江教育办学特色研究成果集萃》(黑教科规办函【2021】1号)文件要求,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工作。经校内专家评审,评选出校级办学特色研究成果5项(详见附件),按照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认定和奖励,前3项推荐到省规划办参加龙江教育办学特色研究成果评审,被省规划办采用的研究成果按照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认定和奖励。现予以公示,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监察审计处和教务处反映。
公示期: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2日
联系电话:5510293 5510058
教务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