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1年3月8日(星期一)2021年春季学期第一教学周第1、2节2020级生物科学类1、2班的《有机化学》课程,发生学生到场、任课教师(外聘)安排未能及时到位的情况。
经调查,本次事件系生物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两个学院沟通不力导致:化学工程学院作为授课单位,在已知任课教师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情况下未及时重新聘请新教师;生物工程学院作为受课单位,在已知任课教师因个人原因无法上课的情况下未及时通知学生。经4月9日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研究决定,鉴于两个学院响应及时,上课前做出妥善处理,未造成不良影响,对生物工程学院及化学工程学院认定为教学失误,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希望各单位以此为戒,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教务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