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高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和第三批示范培育项目及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现组织验收、遴选、推荐工作。
一、首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
2020年选树的首批首批黑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开展验收工作。验收结论包括优秀、合格及不合格。对验收优秀的项目将在申报国家级示范项目中予以重点考虑,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将取消示范项目称号,并减少学校当年度申报示范项目额度。具体验收方案详见附件。
二、第三批省级示范培育项目遴选
1.遴选数额:全校拟遴选、推荐4门课程思政培育项目。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项。
2.遴选范围: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推荐项目需从2021年度及2022年度立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中遴选。已获得前两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的获奖者不得重复申报第三批培育项目。
3.遴选条件:详见《通知》
4.申报遴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团队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遴选并报送教务处。【须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附表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表2),并按申报书佐证材料清单(附表3)准备相关材料,全部佐证材料须整理到一个文档中,并转换为PDF格式提交。每门课程均须提供1学时代表性课程教学的完整视频(资源库使用,格式见申报书要求)和从中截取的10分钟教学片段(评审使用,视频参数大小500M以内、分辨率1280*720、格式mp4)。】
(2)各教学单位需在11月14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视频文件(见附件)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并公示。
三、首批全省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
1.遴选数额:各教学单位可推荐5项。
2.遴选范围: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
3.遴选条件:详见《通知》
4.申报遴选程序
(1)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遴选并报送教务处
(2)各教学单位需在11月1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视频文件(见附件)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并公示。
四、相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验收、遴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宁缺毋滥。此项工作需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方可上报。
2.课程和团队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相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等级的各类评奖。各教学单位要严把候选人政治观、师德关和教学质量关,对推荐过程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教学单位,停止本类项目参评资格2年。
3.首批示范项目验收校级层面请各校采取负责人答辩方式进行,参加答辩人选为拟申报第三批示范项目和优秀教学案例的教师,切实起到交流学习、示范引领作用。
4.申报课程思政培育项目和优秀教学案例的课程需提供团队成员的课程思政相关培训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鑫,电话:5510059 15845823203 邮箱:siusai@foxmail.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首批高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和第三批示范培育项目及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