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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3-06-12 12:12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和结题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2023年新项目立项

关于立项范围、项目级别、项目类型、研究期限等,请参看文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2023年大创项目立项选题要求、附件2: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各单位推荐最低限额分配表请参看附件3,申报数量不足将影响年底绩效考核评分

我校2023年省级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限额分配如下:


总额(项)

创新训练(A类)

创业训练(B类)

创业实践(C类)

省厅限额

88

62

18

8

本年度大创训练项目立项与结题验收均通过黑龙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

https://hlj.microton.cn/access)进行。请所有新申报项目的学生登录该网址后,点击右上角“获取一个新的工作账号”,输入授权码后F5C024BB,申报账号注册,进入学生工作站,申报大创项目,录入基础信息。注意,成员与指导教师的信息请多次核对,避免出现问题无法更改。

省级以上的项目团队必须申报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2023年),其中创业训练(B类)、创业实践(C类)立项项目的省赛成绩可作为结题的重要参考。  

请各学院于6月23日前在管理平台申报完毕,同时,将申报项目PPT以项目名称+学生姓名+学号命名后,注意内容中不要出现指导教师信息,由学院统一打包发到实践教学科邮箱:32595439@qq.com。

后续还需要进行评审、填报、修改、审核和提交等一系列工作,请各单位务必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二、2022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结题

  1. 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训练项目(A类)、创业训练项目(B类)、2021年立项的创业实践项目(C类),以及往年立项申请延期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2022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实践项目(C类)不在申请本次结题范围,须满 2 年项目建设期后方可申请结题。

  2. 结题验收要求

    1. 申请结题的项目至少报名参加过一次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申请结题项目团队学生须取得相关研究成果。

    3. 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学生负责人或成员须依托大创训练项目相关研究,以第一作者位次取得至少1项成果,成果包含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互联网+”大赛国赛奖项等。

  3. 验收流程

    1. 学院初审。各学院对本学院结题项目进行初评,验收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率不超过10%,并将结果汇总,填写附表4:2023年大创项目结题结果汇总表(2022年AB类及以前立项ABC类),项目主持人填写附件4-1、附件4-2、附件4-3,同时附录相关佐证材料,每个项目为一个文件夹,标明项目编号,6月26日前将电子版返回实践教学科邮箱:32595439@qq.com。

    2. 学校评审。

    3. 省厅复评。校评合格以上项目登陆“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网址:https://hlj.microton.cn/),去年注册过的登录账号为手机号,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佐证材料后,由省教育厅相关专家进行复评。学生端平台使用指南请参看附件5。

  4. 校级项目结题

    请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项目,将附件6:校级项目结题汇总表于6月26日前一同提交。

三、具体时间安排

日期

内容

备注

6月12日-6月23日

6月12日-6月26日

2023年新立项项目立项准备;

2022年及以前立项结题准备。

管理平台

6月24日

实践科汇总、分组等


6月24日-6月27日

校级专家立项评审、公示


6月28日-6月30日

省大创管理平台2023年立项经费修改

管理平台

6月27日-6月30日

校级专家结题评审、公示


7月1日-7月3日

省大创管理平台结题填报(校级、省级、国家级)

管理平台

为了给大家充分的准备时间,后续的时间安排非常紧张,请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要求返回对应材料,避免耽误学校整体工作进度。

问题咨询请联系实践教学科-王凤嫔,电话5510208。

教务处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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