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
【重点工作】
1.继续做好2023年校级课程认定工作。
完成时间:4月30日
2.做好2022年9月以来外聘教师协议审核工作。
完成时间:4月30日
3.做好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评审工作。
新立项校级课程思政项目15项以上,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覆盖所有专业,以点带面,带动专业其他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完成时间:4月20日
4.修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完成时间:4月20日
5.做好全校通识选修课课源重新征集工作。
加强美育课程体系构建,按“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三种类型,构建美育课程体系,并纳入教学运行。
完成时间:4月30日
6.召开好教材工作专项会议。
完成时间:4月8日
【常规工作】
7.继续做好2022-2023学年教材款结算工作。
完成时间:4月15日
8.做好2023-2024学年教材款结算工作。
完成时间:4月30日
9.做好新一轮学生用教材采购项目、“知识图谱和课程录制”采购项目招标工作。
完成时间:4月30日
10.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工作。
完成时间:4月1日
实践教学科
【重点工作】
11.实践教学专项检查(2022年以来基地建设、实习材料、档案建设、学科竞赛、双创等)
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
12.做好2022-2023学年不合格毕业论文的外审工作。
完成时间:2024年4月25日
13.做好《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实习经费管理办法》制定和《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完成时间:2024年4月20日
14.完成实验项目更新、论证工作。
完成时间:2024年4月21日
15.启动校级实验中心建设工作。
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
【常规工作】
16.做好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工作。
17.做好毕业论文监管工作。
完成时间:持续到五月末
18.做好实习过程监管工作。
完成时间:持续到本学期结束
19.做好实验教学管理平台、虚拟仿真实训平台管理和运行工作。
完成时间:持续到本学期结束
教学建设科
【重点工作】
20.继续推进专业认证工作。
主要措施:汉语言文学专业完成并提交自评报告。英语专业完成自评报告初稿。
21.推动微专业工作开展。
工作举措:对接财务处向省财政厅打报告确定微专业收费标准,确定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推动微专业做好年度教学计划和招生简章。
22.开展一流专业评价和特色专业(学院)立项工作。
工作举措:4月3日前发布一流专业评价和特色专业(学院)立项工作通知。2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23.制定师范生职业能力训练相关制度。
工作举措,充分调研相关师范专业师范生职业能力训练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教师技能训练中心功能,起草制定相关师范生基本技能训练和证书制定。
24.制定《行知教育书院实施方案》。
25.研讨《大学体育》课程改革工作。
通过第一课堂、第二课堂相结合方式,在高年级开设特色体育课程,实现大学四年体育课程不断线。
考试中心
【重点工作】
26.组织各教学单位做好2020级预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完成时间:4月30日
27.启动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自评工作。
28.修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
【常规工作】
29.做好2024年上半年全国外语四六级等级考试考生上报、试卷申报、考场编排等工作。
完成时间:4月15日
30.做好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1门)的检查、上报工作。
完成时间:4月30日
31.组织各学院做好本学期前八周考试的安排工作。
完成时间:4月30日
32.做好2023年及之前年度普通话测试费用结算工作。
33.启动2024年春季普通话测试报名工作
教学研究科
【重点工作】
34.完成《大庆师范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制定和《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工作。
35.做好校教改项目立项指南的修订工作。
抓好长效机制建设,设计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引导教师申报基础教育改革项目,做好省级项目培育,提升师范类专业建设水平。
完成时间:4月17日
36.协调招生就业处做好“双创学院实施方案”制定工作
【常规工作】
37.做好2024年教改论文征集工作。
完成时间:4月1日
38.做好2024年度校教改项目和课程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完成时间:4月8日
39.做好校级教学团队验收工作。
完成时间:4月24日
综合性工作
40.完成《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制定工作、绩效改革相关文件修订工作。
41.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教学规范执行、避免教学事故发生。
42.针对14个学院课程建设材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统一材料存档标准、明确整改完成时间,为下半年课程建设材料复查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