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配合教师教育学院做好学前教育师范专业认证工作。
实施措施:紧跟学前教育示范专业认证进展,依据进展状况开展相关工作。
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2.做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
实施措施:对照“双万计划”要求和一流专业评审指标,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实际,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
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
3.启动2021年秋季学期课程认定工作。
实施措施:10月启动,12月进行评审。
完成时间:12月26日
4.继续推进校院两级“教学大纲专项评比”活动。
实施措施:因特殊原因,9月未开展此项工作,推迟到10月进行。
完成时间:10月30日
5.做好2020级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
实施措施:报送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发文后报送省教育厅。
完成时间:10月10日
6.做好2020-2021年教材结算。
完成时间:10月15日
7.做好2020年度课程录制招标结算工作并推进2021年度课程录制招标工作。
8.做好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通报和发文工作。
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9.启动2021年教学团队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
完成时间:10月20日前
实施措施:根据教学团队责任书和文件要求,发布教学团队验收通知。
10.做好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完成时间:10月10日
11.组织好支教学生到实习地工作。
完成时间:10月9日
12.组织各教育专业参加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微课大赛。
完成时间:10月20日
13.依据《大庆师范学院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做好文件宣传、解读,启动2019级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
完成时间:10月15日
14.视疫情情况,组织开学初的补(缓)考工作。
完成时间:10月30日
15.组织课程考核改革项目的结题工作。
完成时间:10月30日
16.审核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报考资格。
完成时间:10月30日
17.做好2021年下半年四、六级等级考试的报名和编排工作。
完成时间:10月30日
18.启动2021年秋季学期普通话测试报名工作。
完成时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