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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及立项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3-05-06 07:59  

学校各单位:

为强化我校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以项目牵动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将开展201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及立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本科教学工程建设,确立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通过项目立项研究,转变人才培养方式,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强化特色上下功夫,走内涵发展道路,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地方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

(二)申报原则

201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要参照《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体现项目申报和研究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实践性。

1.针对性:选题立项要聚焦于我校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尤其要针对各专业新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上有所侧重;在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实践课程体系的设置、实践课内容的改革和考核的方式方法改革上有所侧重。

2.创新性:申请人应在项目申请前作好充分准备工作,使申请的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现状和发展趋势基本清晰,方法和措施得当,项目的研究要着力于所研究问题的实质性解决,力求具有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

3.实践性:项目的选题必须具有前期的实践基础,注重实践的过程和效果,具有应用、学习、借鉴及推广价值。

(三)其他事宜

1.在研的各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主持人及项目组的第一、第二参与人,不能再申请担当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主持人,近三年有申请各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撤销者不能申报。

2.各院(部)申报数额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专任教师数的10%。(见附件6

3.研究时间一年以上,并完成此期间内研究任务的在研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可以直接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择优推荐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省高教学会项目不在推荐之列。

4.2013年度获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时将尤其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申报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主持人以外,项目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4人。

5.通过专家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三个级别,并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支持。重点项目完成时间一般13年内,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完成时间一般12年内。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项目要进行全程跟踪,经常检查督促与指导。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新立项目申报者,请主持人组织填写《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滚动项目者,请主持人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2.院(部)组织各单位的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初评,集体组织申报。各单位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六份,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盖章),申请书电子稿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

3.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项目申请人要准备5分钟的陈述答辩,简要介绍项目情况。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材料由各院(部)统一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1353,逾期不予受理。

二、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

1.结题范围:(12010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将最后一次受理结题申请,如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2)受理20112012年所立项目的结题工作。

2.结题方式:

12012年以前所立重点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结题验收需上交《结题验收书》(见附件4)、结题汇总表(见附件5)和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三份,项目成果原件一份(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获奖证书等)(具体要求见附件7),同时将结题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学校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项目主持人在教改项目管理网站上填写相应结题信息(http://202.118.167.71/edpsweb)。

22012年以前所立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包括《结题验收书》、结题汇总表和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三份,项目成果原件及其他结题佐证材料各1份,同时将结题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学校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主持人在教改项目管理网站上填写相应结题信息(http://202.118.167.71/edpsweb),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网上结题验收工作。

32012年立项的项目到(http://61.180.175.202/)提交结题申请,学校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扫描件),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级别。

3.以上结题所需材料由各单位统一上报,送交时间为2013422,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皓

联系电话:5510058

邮 箱:jiaoyanke5510058@126.com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01347

附件【附件9:2013年省教改项目立项和结题正式文件.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8-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7-重点项目送报材料要求.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201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各院(部)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大庆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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