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考试时间定于8月27日—9月1日,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承担的补(缓)考工作。
1. 专业课考试:各院(系)负责安排,考试安排表于8月27日前发到教务处考试中心(2005shiner@163.com)。
2. 公共课考试:教务处负责组织各院(部)、信息中心共同完成考试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 教务处负责公共课考试的考场安排。
(2) 信息中心负责做好考场开门工作。
(3) 各院通知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按照教务处考试中心提供的名单顺序就座。
3. 补(缓)考成绩网上录入时间为8月27日至9月3日,成绩单于9月4日前上交至考试中心。
4. 补(缓)考成绩网上录入方式与正常期末考试成绩录入要求一致,将平时成绩设置为30%(二表)或40%(三表),期末成绩设置为70%(二表)或60%(三表),期中成绩设置为0%,其它具体说明如下:
(1) 缓考成绩按正常期末考试成绩录入要求录入;
(2) 补考卷面成绩<60分,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都按卷面成绩录入;
(3) 补考卷面成绩≥60分,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都按60分录入。
5. 试卷使用及印刷
(1) 各院(部)补(缓)考试卷使用上学期上交但未抽取的备用试卷作
为补(缓)考试卷。
(2) 专业课、公共课试卷大于15份,于8月26日始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到考试中心印刷。
6. 请各院务必通知每个学生核对成绩信息,如有问题在补(缓)考前提出申请进行更正,需要补(缓)考的科目按照要求进行考试。
教务处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