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各院:
根据《关于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黑学位字[2003]02号)的精神,为做好201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凡经教育部批准建立,于2014年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包括财务管理、软件工程和自动化三个本科专业。
二、时间安排
1.11月22日前申请单位认真自评并撰写申报材料,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见附件4),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11月22日前将电子稿和纸介材料一份报考试中心审核。
2.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上报省学位办。
三、具体要求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1.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
2.认真学习和研究《关于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见附件)。
3.学校审议定稿后A4纸装订成册,一式十份。
教务处
2013-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