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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大庆师范学院首届宝丽杯“美丽中国、美丽大庆、美丽校园”摄影比赛的通知
2014-04-22 16:19  

为了在我校学生中遴选参加黑龙江省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举办的第二届“美丽中国、美丽校园”摄影比赛的作品,更好的提升我校艺术教学的水平,引导广大师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奋发学习,展现我校学生艺术文化修养及摄影创作成果,教务处和美术与设计学院拟举办第一届宝丽杯“美丽中国、美丽大庆、美丽校园”摄影比赛及手机摄影比赛。大庆宝丽集团将为本次比赛的获奖学生颁发奖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宗旨: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推进我校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的多样发展,实现摄影作品题材、主题的极大丰富,努力创作出反映时代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优秀作品,为我校转型发展和学生艺术素质提高做出贡献。

二、参赛细则:

(一)、本届影展作品分三大类;

1.艺术摄影类:把表现对象作为表达摄影主体情感、意愿、地域特色的作品。包括风光、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社会生活、校园风光、数字技术摄影等。

2.纪实摄影类:客观地记录表现对象形态、行为等方面的作品。包括一般新闻、日常新闻、突发性新闻、新闻人物、肖像特写、文化艺术、科学技术、体育、军事、自然与环境、社会纪实、手机摄影类表现校园生活(寝室、课堂、校园随拍)学生创意摆拍等。

(二)、本次比赛设金奖2件、银奖4件、铜奖6件;优秀奖10件;宝丽集团为获奖作者提供奖金鼓励。

(三)、每位作者作品不得超过5幅(单)、2(组)彩色、黑白均可,一并递交电子文件,数码文件为JPG格式,精细压塑不低于8MB。作品长边不低于20英寸,300dpi,写清作者姓名、标题、类别、通讯地址。

(四)、本届展览一律不收在国际和国内省级以上展赛中获过奖的作品;作品是近两年内拍摄的新作。

(五)、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问题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六)、截稿日期:2014年6月10日

(七)、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一律不参加评选。

(八)、来稿请寄:大庆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邮编:163712

收件人:温泉老师13351893800: 李婧伊老师15846905823

邮箱: 2960067970@qq.com276470587@qq.com

三、赛程安排

1.参加比赛和系列活动的学生可以提前与美术学院教师沟通报名。

2.4月24日举办摄影教师与学生摄影经验交流辅导活动,时间和地点等请与教师沟通。

3.4月26日组织参加比赛的学生开展校园内实地拍摄和辅导活动,5月10日组织学生参加市区、郊区和油田采油区的实地拍摄活动。

4.6月10日征集摄影作品结束,6月15日之后,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比。评选出的获奖和优秀作品将参加校园内展览活动。

5.拟7月10日获奖作品统一提交到省高教学会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参加比赛。

主办单位:学校教务处

承办单位:美术与设计学院

赞助企业:大庆宝丽集团

201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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