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本学期有部分考试课程第九周结束,结束课程同时考查课程考核完毕,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1. 考试工作原则上安排在11月3日—11月14日。
2. 考场、监考安排按照期末考试要求布置。
3. 考试安排表于11月3日前发至教务处考试中心(2005shiner@163.com)。具体格式见附件。
4. 考试试卷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到教务处考试中心印刷。
5. 考试成绩网上录入系统从11月3日开通,截止到11月16日。
6. 九周考试成绩单与期末考试成绩按《大庆师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细则》一并交考试中心存档一份。
教务处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