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院(部):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庆师发[2011]36号)文件和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在12月份进行校级合格课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合格课程的评审范围
1.凡已经开课一轮以上、尚未取得合格课资格的本科课程均可参与评审。
2. 原合格课需要变更负责人的课程必须重新评审。
3.以后不再开设的课程,原则上不予以评审、建设。
二、评审办法
1.各门课程负责人填写《大庆师范学院合格课申报表》一式三份,并连同课程建设材料报本院(部)。
2. 由各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新申报的合格课进行评审,于12月26日前将评审结果汇总表及申报表一式一份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oliang5510293@163.com。
三、几点说明
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课程组成员必须是讲授本门课程或定向为该课程的教师,确实能参与到课程建设中。
2.各院(部)要严格按照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审,坚持标准。
联系人:赵亮联系电话:5510057
教务处教务科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