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庆师发[2011]37号)及2014年教学工作会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校级重点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遴选工作,现将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各学院推荐的校级重点专业、重点建设专业定位准确,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适应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石油石化行业对人才的需求。
2.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果显著,在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能在本学科专业领域起到示范作用。
3.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4.专业教学基本条件良好,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
5.申报专业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招生、就业情况良好,学生质量较高,毕业生受社会和市场欢迎,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满意度高。
6.专业师资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
7.申报校级重点专业须有至少三届毕业生,申报校级重点建设专业须有至少一届毕业生。
8.专业建设规划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二、评选程序
(一)学院申报
1.学院推荐。各学院应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后,择优上报。
2.申报材料。《大庆师范学院重点专业、重点建设专业评选申报书》电子版、《大庆师范学院重点专业、重点建设专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申报书、相关材料等要做到内容精炼、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专家评选
学校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聘请校学科和专业建设委员会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申报的专业进行评选。
三、申报限额和时间
本次拟评选校级重点专业3-5个,遴选重点建设专业7-9个。申报限额:每个学院校级重点专业限额申报1个,校级重点建设专业限额申报1个。现有的省级重点专业(学前教育、英语、法学)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2015年4月22日前,各学院统一将《申报书》电子版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教育科研”模块,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通过,《推荐汇总表》发送至jiaoyanke5510058@126.com,逾期不再受理。相应纸质稿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陈立勇 徐皓
联系电话:04595510058
电子邮箱:jiaoyanke5510058@126.com
大庆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