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本学期有部分考试课程第九周结束,结束课程同时考查课程考核完毕,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1.考试工作原则上安排在5月7日—5月14日。
2.考场、监考安排按照期末考试要求布置。
3.考试安排表于5月7日前发至教务处考试中心(2005shiner@163.com)。具体格式见附件。
4.考试试卷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到教务处考试中心印刷。
5.考试成绩网上录入使用新教务系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九周考试成绩单与期末考试成绩按《大庆师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细则》一并交考试中心存档一份。
教务处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