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大庆师范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庆师发〔2011〕37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2015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拟申报专业填写《大庆师范学院新增本科专业论证报告》(见附件1),并于2015年6月3日前,将论证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jiaoyanke5510058@126.com。待审核无误后,再将纸质稿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学校组织对新申报专业进行论证评审后,通过的专业按照专业性质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2),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立勇
电 话:5510058
教务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