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21号、黑高教处函[2015]3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推荐年会交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已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推荐限额
各学院从已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1-2篇学术论文,2-3个参展项目、1-2个创业推介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推荐。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优秀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中国大学生创业网,网址http://chinadaxscy.csu.edu.cn/)规定,认真准备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并于6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联系人员信息表、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和对应的推荐意见表(附件4-7)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sjjx228@163.com.同时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号办公楼228室。我校将在各学院推荐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择优排序向省教厅推荐。
联系人:张丽霞、兰天丽,0459-5510208。
附件:
1.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2.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3.压缩包(附件3-8)。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