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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黑龙江省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5-06-02 14:25  

 

 

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21号、黑高教处函[2015]3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推荐年会交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已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推荐限额

各学院从已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1-2篇学术论文,2-3个参展项目、1-2个创业推介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推荐。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优秀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中国大学生创业网,网址http://chinadaxscy.csu.edu.cn/)规定,认真准备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并于6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联系人员信息表、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和对应的推荐意见表(附件4-7)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sjjx228@163.com.同时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号办公楼228室。我校将在各学院推荐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择优排序向省教厅推荐。

联系人:张丽霞、兰天丽,0459-5510208。 

附件:

1.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2.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3.压缩包(附件3-8)。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5年6月2日 

附件【附件1: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转发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附件8.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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