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提供创新创业教育暨创业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高教处函[2015]40号)和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推进会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全力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全面展现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经验、效果与特色,现将需提供材料及要求如下:
一、提供本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特色总结材料,以阐述本学院特色的经验和做法为主,全面展现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暨创业工作的措施与成效,要求突出具体事例,列举详细数字,字数在1000字左右。具体详见附件1(“××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特色工作总结”模板)。
二、按要求填报《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2)。
三、请各学院务于2015年6月3日前将总结材料和附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jjx228@163.com。
联系人:张丽霞、兰天丽,0459-5510208。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