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课表编排是教学运行的基础工作,为了保证课表编排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请各开课单位按照以下几点要求开展工作:
1.仔细核对开课通知单的周次和学分,如有误需及早修正。
2.周三下午、周六周日原则上不排课,周五7、8节尽量不排课,周一至周五9、10节尽量不排课。
3.每名教师每天课时不超过4课时,每周不超过18课时。各教学院(部)教学副院长、学校教指委成员周二、周四下午不排课。一名教师1、2节与3、4节,5、6节与7、8节不能连排;艺术类课程需要连排的,必须与教务处沟通。内聘、外聘教师没有上交审批表的一律不予排课。
4.72学时以内的课程每周编排不得超过4课时。学期不同时段、教学周内每天的课时分布要均匀,不能出现时松时紧情况。1、2节与3、4节,5、6节与7、8节尽量把学生安排在同一教学楼上课。
5.各单位按照通知的时间进行排课,包括排课、自查、教务科检查、修改。课表将在预定挂网时间进行挂网,请安排好本院编排课表时间。
6.如果课程需要使用机房,须将课程大纲、教学机房使用申请表同时报送教务科。开新课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原则上不能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如因课程特点确实需要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任课教师需填写《大庆师范学院多媒体教学申请表》,经所在系(教研室)初审合格后,由各院(部)组织专家进一步审核,同意使用后将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教务科
201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