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督,规范教学行为,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关于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若干规定》,从第9教学周至第11教学周进行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4日至11月20日
二、检查内容
1.常规检查
按照《大庆师范学院关于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若干规定》(庆师院发[2004]61号)、《大庆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庆师院发[2008]56号)、《大庆师范学院教学管理规程(试行)》(庆师院发[2008]55号)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可根据各自实际需要安排其它方面的检查。
2.重点检查
课堂教学质量。包括日常教学秩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多媒体课件使用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1.校院(部)结合,以院(部)为主。各院(部)是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主体,可以系为单位进行检查,也可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教务处抽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通过检查,了解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找出影响教学质量提高的因素,认真总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促进教学工作上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3.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及时进行交流,并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4.召开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对学校及院(部)教学管理工作意见,解决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5.领导及系主任听课。要求院(部)领导及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期间听课不少于2次。对本单位的优质课程要组织全体教师进行观摩学习。
四、教务处检查分组
第一组:付振桐、冯志燕、张东岩
负责单位: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
第二组:陈立勇、徐皓、赵亮
负责单位:教师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法学院
第三组:张国发、刘磊
负责单位: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体育学院
第四组:张丽霞、兰天丽
负责单位: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
五、几点要求
1.各院(部)成立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2.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之前,各院(部)制定本单位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具体安排,内容要详细具体。
3.注重检查实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4.注重选树典型,发挥先进的引导示范作用。
5.各院(部)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前要提前告知教务处,教务处安排人员听会。
6.各院(部)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材料要存档。检查结束后,各院(部)要认真总结,并于11月25日下班前将总结材料(含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刘磊处。总结材料要简洁明了,重点梳理本单位课堂教学工作取得的成绩(典型经验)、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教务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