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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4级按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培养工作的通知
2015-11-02 20:09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庆师发[2015]3号),现启动2014级按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培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确定分流专业规模

各学院研究确定各分流专业规模和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于1110日前上报教务处。

二、公布实施方案并组织学生填报志愿

实施方案经学校审批后,各学院组织学生学习《大庆师范学院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庆师发[2015]3号)、公布本学院《按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并指导学生填写《大庆师范学院按类招生培养专业选择表》,于1130日前交所在学院审核、存档。

三、公示

各学院统计学生的专业选择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上报审批

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填写《大庆师范学院按类招生培养学生选择专业统计表》,在1215日前将统计表纸质稿上报教务处。

 

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庆师发[2015]3号)

附件2:大庆师范学院按类招生培养专业选择表

附件3:大庆师范学院2014级按类招生专业学生选择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1月2

附件【庆师发[2015]3号 大庆师范学院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zip已下载
附件【大庆师范学院2014级按类招生专业学生选择专业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大庆师范学院按类招生培养专业选择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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