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考试时间定于3月1日—3月11日,补(缓)考工作要求与期末考试一致。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承担的补(缓)考工作。
1.专业课考试:各学院负责安排。安排表于3月1日前发到教务处考试中心(2005shiner@163.com)。
2.公共课考试:教务处负责组织各院(部)、信息中心共同完成考试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教务处负责公共课考试的考场安排。
(2)信息中心负责做好考场开门工作。
(3)各院通知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3.补(缓)考成绩网上录入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3日,成绩单于3月14日前上交至考试中心。
4.补(缓)考成绩网上录入方式与正常期末考试成绩录入要求一致,将平时成绩设置为30%(二表)或40%(三表),期末成绩设置为70%(二表)或60%(三表),期中成绩设置为0%,其它具体说明如下:
(1)缓考成绩按正常期末考试成绩录入要求录入;
(2)补考卷面成绩<60分,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都按卷面成绩录入;
(3)补考卷面成绩≥60分,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都按60分录入。
5.试卷使用及印刷
(1)各院(部)补考试卷形式与期末考试一致。
(2)专业课、公共课试卷数量多于15份,于3月1日开始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到考试中心印刷。
6.请各学院务必通知每个学生核对成绩信息,如有问题在补(缓)考前提出申请进行更正,需要补(缓)考的科目按照要求进行考试。
撰稿人:张东岩
审核人:张国发
教务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