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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2022-10-24 15:51  

各学院:

为了全力推进“一基双新、三院、三中心、六集群”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集群建设力度,强化资源共享,实现有限资源集约化效应,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庆师发[2019]10号文件《大庆师范学院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组建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1.各专业集群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属于一级基层教学组织,负责制定和落实专业集群建设、人才培养等重要工作。

2.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由相关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具有先进教学理念、丰富教学经验、熟悉教学规律、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代表,以及相关行业、企业、政府人员组成。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成员总数一般不超过20人,其中行业、企业、政府人员原则上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管理班子。主任、副主任由学术造诣深、教学与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在学科专业有影响力,责任心强的教授(副教授博士)担任。原则上应由相关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设置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负责专业集群日常事物管理。

二、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职能

1.负责制定专业集群建设规划,组织专业集群建设,包括产业学院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等;

2.负责协调专业集群内各种教育资源的使用,实现资源共享;

3.负责本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章程制定和本专业集群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

4.负责本专业集群内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专业建设;

5.负责本专业集群跨学院、跨专业课程群建设,以及按照课程群组建教研室等;

6.负责本专业集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7.负责本专业集群教师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提升培养,教学研究和教学交流等。

三、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组建程序

1.人员产生

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相关学院推荐人选,由学校指定的专业集群召集人组织相关学院组成选举团队(选举团队成员由相关学院领导班子、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和部分教师代表组成),选举产生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管理班子。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委员(包括行业、企业、政府)由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管理班子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和条件确定。

各专业集群最终确定的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上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并报校长办公会通过,由学校正式下文任命。

2.各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相关名额分配

序号

专业集群

召集人

相关学院

主任、副主任

秘书长、副秘书长

1

信息技术专业集群

刘永皓

机电、计算机

1.每个学院推荐2名;2.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1.每个学院推荐2名;2.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

2

教师教育专业集群

张晓梅

教师、文学、数学、外语以及有师范专业学院

1.教师、文学、数学、外语每个学院推荐1名;2.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1.教师、文学、数学、外语每个学院推荐1名;2.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

3

经管法政专业集群

刘楠

经管、法律、马院

文学

1.每个学院推荐1名;2.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1.每个学院推荐1名;2.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

4

文化艺术专业集群

孙大力

美术、音乐、文学、体育

1.每个学院推荐1名;2.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1.每个学院推荐1名;2.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

5

生物工程专业集群

任国领

生物

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

6

石油化工专业集群

高清河

化学

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

注:各专业集群可根据行业、企业、政府人员情况,增设1名副主任和1名副秘书长由行业、企业、政府人员担任。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0月31日,各学院按照名额分配完成人员推荐,具体推荐工作由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组建召集人负责安排;

第二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0日,各专业集群在召集人组织下完成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管理班子成员的选举和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名单确定,上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第三阶段: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5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完成各专业集群建设管理委员会名单审核上报学校。

教务处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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