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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8周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04-24 14:36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8周期末考试工作,请各学院教学工作负责人和教学秘书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并督促教师完成好考试的各项工作。

、考试管理

(一)考试方式

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综合应用笔试、口试、论文、大作业、专题研讨、调研报告、作品设计等多样化的考核方式。

(二)考试组织及时间安排

1.所有课程均由开课学院编排,包括考场和安排监考等考试事宜,考核时间不得超过120分钟。

2.考试时间:4月23日-5月5日

其中,课程相同、教学进度不同、统一命题的班级,原则上以教学进度最慢班级的最后一大节课设置考试时间。考试所需教室直接在教务管理系统上选择(能选即可用)。

3.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监考教师必须为我校在编人员。

4.各开课学院要及时查看汇总本学院课程考试安排,同时安排巡考工作,及时制止考生的任何违纪、作弊倾向和行为。公共课监考教师由开课院负责安排。

5.监考教师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监考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监考任务。严禁缺勤、中途离场或提前离场,严禁私自串场和私自调换。监考教师如需更换,应提前在所在学院备案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要及时清理考场,督促学生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手机、智能手表等任何电子设备,书包、复习资料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考生进场后,监考教师要清点考生人数,逐一核对考生证件。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一前一后监视整个考场。不得吸烟、聊天、玩手机、阅读书报、批改作业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6.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要求全体考生将手机放入手机袋中。考试结束,监考教师立即回收整理试卷,清点无误后,组织考生有序离场。

7.监考教师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场规则》的意图,应立即给予批评或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应当场终止其该课程考试,收缴其试卷,收集并保留好与其违纪作弊相关的材料及物品,必要时对与作弊行为密切相关的证据要拍照留证(对手机截屏、替考者等相关证据拍照留证)。

8.由于考试时间较为集中,为保证期末考试试卷印刷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命题教师至少提前3天印制试题,并保证留有足够的备用试卷、答题卡等。

、成绩录入

2022-2023-2学期8周期末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15日24时。对于确定为缺考、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其成绩在录入时要标记为“缺考”或者“违纪”。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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