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校“一基双新”学科专业定位,“三院三中心六集群”战略深入推进,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推动2023年学校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强化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跨学科跨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力,提升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教指委会审议过稿)要求,学校决定试点建设一批微专业,现将本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建设方向
微专业设置要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强化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将学科资源和科研成果转化为课程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核心课程群,有助于培育新的学科专业增长点。
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体现新师范、新文科、新工科理念,进行融合性课程体系改革试点;
(二)对接“4567”现代产业体系,面对新兴交叉和紧缺岗位群;
(三)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学生有广泛的跨专业学习需求,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
(四)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
(五)体现学校学科或专业发展品牌和特色;
(六)围绕学校产业学院规划方向。
二、申报要求(详见《大庆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1.微专业由专业集群管理委员会进行统筹建设,原则上每个专业集群至少申报1个微专业;单个或多个学院也可以整合学院学科、专业资源进行微专业申报,但课程群必须跨专业。微专业设置应目标任务明确,特色鲜明,申请设置的微专业应依托校内优势特色学科,明确主体学科和相关学科专业。
2.原则上,微专业课程类型必须包含理论课、实践课等多种类型,涵盖多专业、多学科课程,每个微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控制为16-20 学分,设 8-10门课程,培养周期原则上为一年,理论课每学分安排16学时,实践实验部分每学分安排24学时。
3.加强联合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深度参与微专业课程建设,微专业课程中建议开设不少于1门与科研院所或行业企业共建的课程。
4.应具备相应的师资队伍,鼓励校内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及以上。
三、微专业建设管理(详见《大庆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1.微专业建设招生前需完成全部课程建设,应具备完备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并按照“边建设、边运行”的原则,结合实际开展情况,不断对课程教学大纲、授课内容、授课方式进行优化和完善。
2.学校对立项建设的微专业予以专项经费支持,学院可予以配套经费支持。要重点加强在线课程资源建设,能够开展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切实满足跨学院跨专业学生选读微专业的学习需求。
四、申报工作流程
1.专业集群管理委员会统筹组织集群内专业进行申报,填写《大庆师范学院微专业申报表》(附件)、《大庆师范学院大学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专业集群管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后,于9月20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张东岩,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005shiner@163.com。
2.各微专业要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并10月20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张东岩备案,审核。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微专业申报材料和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微专业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学校相关会议审核。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张东岩,电话:5510056。
教务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