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第四批示范培育项目及第二批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现组织验收、遴选、推荐工作。
一、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
2021年选树的第二批黑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开展验收工作。验收结论包括优秀、合格及不合格。对验收优秀的项目将在申报国家级示范项目中予以重点考虑,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将取消示范项目称号,并减少学校当年度申报示范项目额度。具体验收方案详见附件。
二、第四批省级示范培育项目遴选
1.遴选数额:全校拟遴选、推荐3门本科教育及1门继续教育课程思政培育项目。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1项。
2.遴选范围: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推荐项目需从2021年度及2022年度立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中遴选。已获得前两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的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第四批培育项目。团队成员如想以负责人名义申报的,不能以前期获批的同门课程申报,所申报课程须与原课程应有较大区分度。
3.遴选条件:详见《通知》
4.申报遴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团队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遴选并报送教务处。【须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并按申报书佐证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全部佐证材料须整理到一个文档中,并转换为PDF格式提交。每门课程均须提供1学时代表性课程教学的完整视频(资源库使用,格式见申报书要求)和从中截取的10分钟教学片段(评审使用,视频参数大小500M以内、分辨率1280*720、格式mp4)。】
(2)各教学单位需在12月1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视频文件(见附件)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并公示。
三、第二批全省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遴选
1.遴选数额: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5项。
2.遴选范围: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
3.遴选条件:详见《通知》
4.申报遴选程序
(1)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遴选并报送教务处
(2)各教学单位需在12月1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视频文件(见附件)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并公示。
四、第三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遴选
1.遴选范围及遴选条件
(1)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主要面向在授的专业课程、通识类课程、实践类课程等(不含思政类课程)。
(2)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3)本次遴选主要面向承担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4)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5)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6)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7)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通过验收认定后,课程授课教师、团队可申请认定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8)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
(9)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等内容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2.建设周期
(1)本次遴选出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将于2024年10月组织验收认定。
(2)项目建设期内按校级教改一般项目进行管理和经费支持。
(3)课程、名师、团队认定后按相关文件进行奖励。
3申报遴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由教师或教学团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经遴选并公示后,择优向学校推荐。
(2)原则上1名教师以课程负责人身份最多可申报一门示范课程。报送课程应尽可能覆盖不同专业、不同形式课程。每个学院报送总数不得多于在职教师总数的5%。
(4)各单位需在2023年12月13日17:00前,将申报相关材料(1份)及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验收、遴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宁缺毋滥。此项工作需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方可上报。
2.课程和团队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相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等级的各类评奖。各教学单位要严把候选人政治观、师德关和教学质量关,对推荐过程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教学单位,停止本类项目参评资格2年。
3.第二批示范项目验收校级层面采取负责人答辩方式进行,参加答辩人选为拟申报第三批示范项目和优秀教学案例的教师,切实起到交流学习、示范引领作用。
4.申报课程思政培育项目、优秀教学案例及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课程需提供团队成员的课程思政相关培训证书。
六、联系方式
电话:5510057 5510059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第四批示范培育项目及第二批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2.《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
3.《大庆师范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
4.大庆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