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团队及2021年以前立项的延期验收教学团队,详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及要求
验收材料包括:《大庆师范学院教学团队验收报告书》、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信息包括论文题目、作者、期刊名称、发表时间。
2.教学大赛包括大赛等级、参赛人员或指导教师人员名单、时间。
3.课程认定包括认定等级、认定时间、认定课程负责人名单。
4.教研项目包括项目立项时间、项目主持人和参加人、结题时间,未结题标注在研。
5.教学成果奖包括认定等级、时间、成果参加人名单。
6.剔除不在教学团队建设周期的成果,建设周期为立项年到2023年12月31日;剔除非教学团队成员成果。
三、验收程序
1.团队所在学院对验收报告中涉及的任务内容和佐证材料原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并将审核意见填写在《审核登记表》。如发现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以建设期之外材料充抵建设成果等情况,对教学团队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并减少所在学院下一次教学团队立项申报名额。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教学团队按照教学团队责任书梳理教学团队任务成果完成情况,具体要求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收取要求及时间
纸质版材料包括:验收报告3份,签字盖章;佐证材料1份,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审核登记表1份,签字盖章。
电子版材料包括:验收材料汇编1份,将验收报告和佐证材料扫描件按照清单顺序编入word文档,以“团队名称+带头人姓名”命名后转为PDF文档;审核登记表1份。
各学院于2024年4月24日下班前将验收材料电子稿文件夹以“学院+验收团队数”命名(例:外国语学院+5项)发送邮箱,纸质稿送至一号办公楼225,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李红宇 0459-5510058
邮 箱:JWCjyk5510058@126.com
教务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