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掌握各学院实践类课程的建设现状,提升学校实践类课程建设成效,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结合教育部审核评估要求,教务处组织开展实践类课程材料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以来在各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所有实践环节所包含的课程,包括实验课、实训课、专业技能课、课程设计、(野外)实习(各阶段)、艺术实践等课程材料。
二、检查方式
检查组前往各学院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要求
1. 实践类课程,按照理论课程教学材料的检查要求,一课一档,包括教学大纲、教案(讲义)、教学进度表、教材、过程性材料、实验报告/作品等。
2. 实习,需提供实习大纲、实习过程性材料(作业、周/日志等)、实习结论性材料(实习报告)、实习计划和总结材料。
3. 毕业论文(设计),需提供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论文草稿、终稿、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和相关文本资料等。
4. 材料可为纸质稿或电子稿。
四、检查时间
2024年4月22日—4月26日。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请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对照检查要求,提前做好自查自纠,按时接受检查。
2. 各学院需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检查组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建议做好记录。
3. 各学院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下半年学校将组织复查。
教务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