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前8周)工作,请各学院教学工作负责人和教学秘书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并督促教师完成考试的各项工作。
一、试卷印刷
请命题教师至少提前3天印制试题,并留出备用试卷、答题卡等。
二、考试管理
(一)考试方式
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综合应用笔试、口试、论文、大作业、专题研讨、调研报告、作品设计等多样化的考核方式。
(二)考试组织及时间安排
1.所有课程均由开课学院编排,包括考场和安排监考等考试事宜。
2.考试时间:4月28日—5月11日
其中,课程相同、教学进度不同、统一命题的班级,原则上以教学进度最慢班级的最后一大节课设置考试时间。考试所需教室直接在教务管理系统上申请(能选即可用)。
(三)考风考纪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考风对学风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健康的考风是形成良好学风的重要途径。为规范教学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在考试之前,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召开监考教师培训会和考生考试诚信动员会。
1.对监考教师要求:
(1)监考教师必须为我校在编人员。
(2)监考教师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监考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监考任务。严禁缺勤、中途离场或提前离场,严禁私自串场和私自调换。监考教师如需更换,应提前在所在学院备案。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要及时清理考场,督促学生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手机、智能手表等任何电子设备,书包、复习资料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考生进场后,监考教师要清点考生人数,逐一核对考生证件。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一前一后监视整个考场。不得吸烟、聊天、玩手机、阅读书报、批改作业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3)认真核查考生身份信息;有效地控制、掌握考场的考试动态,防患于未然,有效地防止作弊动机付诸实施,降低作弊的发生率;严格、认真、妥善地处置考试中发生的问题,认真填报考场有关记录,如实汇报作弊学生名单、所属班级。
(4)严格试卷收、发工作。监考教师认真填写试卷的封面信息,并且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缺考学生要写明学生信息;考场情况记录要真实;在试卷装入试卷袋前一定要反复检查,不准出现错装、漏装、倒装、反装等现象。
(5)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要求全体考生将手机放入手机袋中。考试结束,监考教师立即回收整理试卷,清点无误后,组织考生有序离场。
(6)监考教师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场规则》的意图,应立即给予批评或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应当场终止其该课程考试,收缴其试卷,收集并保留好与其违纪作弊相关的材料及物品。
2.对考生要求:
(1)学生认真复习迎考,诚实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考前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和电子产品(手机等)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按指定考场座位就坐,服从监考老师管理。
(2)考试当天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出)考场,主动出示学生证、身份证,接受监考教师的核验。
3.对学院要求:
(1)设立校院两级考务办公室,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了解掌握考场的考试动态,保证整体稳定。对考场的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认真的记载。
(2)严肃巡视监考。巡视员要勤走动、勤巡查,做好对监考工作的监督、组织和协调。
(3)做好监考教师的考前培训工作。认真解读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
(4)召开考生考试诚信动员会。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考试目的、态度、行为纪律教育,认真做好学生参加期末考试的组织工作。做好考场安排定点定位到人,安排考场的布置、卫生、门窗关锁等各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认真地做好对违反考试纪律学生的教育、处理工作等。
(5)任课教师认真指导复习,认真制卷阅卷,认真做好质量分析表、成绩统计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录入学生考试成绩,按规定对认定为作弊的科目作“零分”处理。
(6)所有参与制卷、印卷和运输试卷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三、成绩录入
2023-2024-2学期期末考试(前8周)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20日0时。对于确定为缺考、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其成绩在录入时要标记为“缺考”或者“违纪”。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