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根据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的数据中心汇总情况,向各单位就目前工作的进展做如下提示:
序号 |
计划未上传校友邦 |
计划未设置完成 |
学生未参与激活 |
实习数据未上报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化学工程学院 |
机电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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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物工程学院 |
教师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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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学院 |
3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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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法学院 |
1.请注意,每位指导老师指导的学生数不超过20人,可将老师与学生进行分别关联。
2.上报实习数据时,实习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习详细地址、实习岗位、企业指导人员姓名等均为必填。如果在校友邦管理实习后,实习上报的数据,可以直接在校友邦平台上点击实习上报,一键导出,一键上报。
请各学院对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对待实习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咨询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刘文文,电话5510208。
教务处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