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请通知并要求相关教师认真执行《大庆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大庆师范学院考试工作条例》《大庆师范学院关于大力加强考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庆师范学院试卷评定规范》《大庆师范学院考试试题保密规定》《大庆师范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复习周: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30日
考试 时 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2日
二、考试安排要求
1.考查课程在结束课程同时考核完毕。公共体育课考试由体育学院负责安排,于2024年6月23日前考试完毕。
2.公共课程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3.大学俄语、大学日语的考场和监考教师安排由外国语学院负责。
4.大学英语由各学院按实际班级和分层次班级具体情况安排考试,大学外语教研部配合工作。
5.马院考试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监考教师和考场。
6.教师教育类课程、大学物理、高等数学等跨院考试课程的时间由授课学院与学生所在院协商确定。
7.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安排2名监考人员。若用合班教室为考场,则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60人,且至少安排3名监考人员;其中主考教师、巡考不能担任监考。
8.为了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期末考试复习时间,本次考试安排要求每个班级每天安排一门考试课程,隔1-2天再安排另一门考试课程。
三、考试方式
教学内容、学时、进度、考核方式相同的同一课程编号的课程原则上应实行统一命题考试,不同课程编号、考核方式、年级、招生层次的课程原则上应分别命题考试。
四、命题组卷
1.课程考试命题工作要符合课程目标达成性评价实施办法,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目标、课程目标对应的毕业要求指标点、评分标准、评价方法考核学生的学习情况。
2.每门考试课程均须做命题计划,根据命题计划进行命题,填写《大庆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计划与试卷审批表》,由学院组织审核并存档。
3.试题内容覆盖面大,题量合适,题型全面,难易适中。每门考试课程需准备两套试卷,教务处选取其中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另外一套试卷作为备用试卷。
4.严格按照教务处规定的试卷模板制卷,确保课程信息一致性。
5.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24日前完成命题工作,纸质试卷交到教务处考试中心备选,期末考试安排表于6月24日前发到指定邮箱dqsykszx@126.com。
五、考试监考
1.各学院设置考务办,有联系电话,每场考试必须安排单位领导值班和巡考人员,并将具体安排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2.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监考守则”,秉公办事,严禁缺勤、中途离场或提前离场,严禁私自串场和私自调换。若发现学生违纪或作弊要及时报告学工处。
3.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领取试卷进入考场,检查考场桌椅摆放情况,如不符合考场规定要及时调整;督促学生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手机、智能手表等任何电子设备,书包、复习资料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当众启封试卷袋清点试卷份数,如试卷短缺立即报告本学院领导启用备用试卷;考前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申明考场纪律;核准两证(学生证、身份证)是否齐全;考生进场后,监考教师要清点考生人数,逐一核对考生证件。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一前一后监视整个考场。不得吸烟、聊天、玩手机、阅读书报、批改作业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六、试卷印刷、保管与收发
1.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收取并保管本学期考试课程的2套试卷,考试中心负责从2套试卷中随机抽取1套试卷作为课程期末考试试卷。
2.各教学单位提前3天与教务处考试中心预定印刷本单位考试、考查课程试卷的时间。要求试卷按考场分装,试卷份数应与考生人数一致,备用试卷按考生单位分别单装一袋。
3.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印刷、保管和收发要有专人负责,试卷交接要履行签字手续。
七、阅卷与试卷分析
1.各教学单位阅卷工作严格按照《大庆师范学院考试工作条例》组织实施考试。
2.各教学单位要按学校要求组织教师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性分析。
八、成绩登录、审批及保管
1.成绩录入。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大庆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2.任课教师送审成绩,经学院领导审核,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打印成绩单。
3.网上成绩录入从2024年7月1日开始,2024年7月20日24时教务系统关闭,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在教务系统中录入考试成绩。
4.试卷及成绩单存档工作依照《大庆师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细则》执行。
九、缓考、缺考的处理
1.考生必须携带两证(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果证件遗失,请于考试前办理好学生证及开具身份证明,其它证件无效。考试时无证件且不办理身份证明者按旷考处理。
2.学生办理缓考必须在6月24日前提出申请,填写“学生缓考申请表”,并由所在院统一到教务处办理,通知到每位任课教师。如遇特殊原因需要缓考,必须在该课程考前办理,考后一律不补办缓考事宜;对于确定为缺考、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其成绩在录入时要标记为“缺考”“违纪”“缓考”标记。
十、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的组织、命题、试卷的审核和印制、组织阅卷、成绩核定等工作。
2.考试前各教学单位要开好“三会”,重申有关制度,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教育学生要提高思想觉悟,认清考试作弊的危害;对曾经有过作弊行为的学生要进行预警;要求监考教师对违纪作弊行为加强管制。
3.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大庆师范学院关于考试的若干规定”,提高工作标准和质量,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4.对泄露试题、监考不力、随意更改成绩等行为的老师及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5.安排如有疑问,请各教学单位及时与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