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的规范性,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时间
2024年6月24日—7月12日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
1.6月24日—6月28日期末复习周,检查任课教师走进课堂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情况、各学院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情况。
2.7月1日—7月12日期末考试周,检查考试安排的执行情况、监考教师的履职情况、考风考纪的落实情况。
三、专项检查的要求
1.本次专项检查以“校院两级检查,学院自查为主”方式进行。
2.各学院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做好期末考试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
3.考试前各教学单位要开好“三会”,重申有关制度,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4.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期末考试安排和监考教师履职不力的情况,各学院要及时与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并反馈;如果出现学生违反纪律、作弊等情况,各学院要及时与学生处联系并反馈。
5.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学生处做好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
教务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