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保证教材提前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相关部委、行指委、省级教育行政机构规划教材,教育部、人社部、教育厅、人社厅推荐使用的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2.教材选用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
3.所选教材原则上选用近三年出版(包括修订再版)、具有较高图文水平和印刷质量的新教材。
4.原则上,一门课程至多征订一本教材。
5.对于学时相同、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原则上选用同一种教材。
二、教材选用要求
1.坚持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用。
2.坚持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3.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教材选用程序
1.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组织任课教师集体讨论研究,选定各门课程使用的教材,报课程所在学院教材工作分委员会。
2.二级学院教材工作分委员会审核教材选用申请,选用计划学院网站公示3日(公示时间截止至7月1日)。
3.任课教师在大学教材与数字资源精准服务平台(www.changxianggu.com)选定教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学生在大学教材与数字资源精准服务平台(www.changxianggu.com)选定教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教材选定计划逐一严格审核(马工程重点教材除外),选用结果教务处网站公示3日。
6.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批并备案。
四、相关要求
1.教学单位必须按照平台开放时间做好教师、学生教材选定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教材一经选定后不得擅自更换。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教材的,与教务科联系。
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