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学工作进度,现统一组织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制订范围:
(一)2024年招生专业均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的专升本专业需要单独制定方案。
(二)同一专业既有师范方向又有非师范方向的,需分别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进行标注。
二、修订依据:
(一)在2023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二)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执行《大庆师范学院关于修订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认证标准。
三、修订流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建立院长牵头、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专业负责人和专业老师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依照《大庆师范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管理办法》(庆师发〔2024〕54号),遵照“指导性意见”规范修订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根据专业认证标准的任务要求,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需要依据《大庆师范学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办法( 试行 ))》(庆师发〔2021〕33号)开展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依据《大庆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办法(试行)》(待发文)开展课程体系达成评价,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
(三)将毕业要求达成性评价、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性评价、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结果作为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重要依据。
实施范围:具有2024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专业,不包含中外联合办学专业。
三:工作流程
(一)规范培养方案修订流程。在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对人才培养利益相关方进行充分调研,对调研意见进行研判,如实、认真撰写“达成性报告”,依据评价结果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有理、有据的修订,确定的2024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提交给本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审议会。培养方案提交到学校后,教务处将组织由专家为主的人才培养方案审议会。各专业负责人答辩,要对调研情况、论证情况方案修订情况、修订依据等方面做详细阐述,与会专家根据相关标准,提出具体的评价意见和修改意见。
四、材料报送
(一)8月14前各学院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调研和论证工作 ;
(二)8月15日前将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报数学建设科备案、形式审核(箱为18714708391@163.com);
(三)11月底前将毕业要求达成度(附件有范例)、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打印盖章,报送至教学建设科李欣航备案、留档(1号办公楼 203)。
联系人: 张东岩、李欣航
联系电话: 5510056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