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其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和教学研究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庆师发〔2024〕95号),现开展2024年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遴选及成员确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遴选
(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1.每个教学组织设主任1名。
2.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相关教学经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和领导能力。
3.基层教学负责人聘期为3年,可以连任。
(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遴选的程序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由所在教学单位遴选,报教务处审核,并由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正式履职。
二、基层教学组织成员的确定
请各学院(部门)对每个基层教学组织的成员(包括负责人)进行确认(详见附件3),如有变动,请在汇总表中进行修改,没有变动也需要重新提交汇总表。基层教学组织成员名单以此次统计为准。
三、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5日前将《大庆师范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聘任审批表》(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一号办公楼225),相应材料电子版发至:JWCjyk5510058@126.com。
联系人:李红宇 551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