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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4-09-15 10:29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黑龙江省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立项数量

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严格控制数量,原则上全省每年立项10项左右;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推荐名额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2.本年度每人作为主持人或成员只能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在研的省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或参与新一轮省教改项目,其项目成员可作为主持人或成员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每项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9人。

3.省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倾斜,各学院推荐申报的省教改项目,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含管理与学术/教学双肩挑人员)主持的项目不低于总数的50%。项目主持人年龄需能够组织实施整个项目周期,鼓励45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4.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结业学员(见附件3),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学校限额外主持申报省教改一般项目,统一参评。

5.省教改项目向聚焦改革具体问题的项目研究倾斜学校鼓励重点推荐面向基础教育的研究项目鼓励教改项目滚动教改项目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

   6.其他立项申报条件说明详见“管理办法”。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结合管理办法要求,可用本科毕业论文监测系统或其他系统对立项申报书进行查重,重复率不超过20%。

五、材料报送

申报时间截止9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于9月22日前将如下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WCjyk5510058@126.com,纸质材料交到一号办公楼225室:

1.重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附件5),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2.重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6),项目查重报告为申报书附件,扫描成1个PDF文档,命名为“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立项申报书”。

六、项目评审

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立项评审工作。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立项评审,省教育厅对拟立项的一般项目进行抽查,最终结果以省教育厅通报为准。

联系人: 李红宇, 5510058

                          教务处

                                    202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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