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黑龙江省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立项数量
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严格控制数量,原则上全省每年立项10项左右;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推荐名额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2.本年度每人作为主持人或成员只能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在研的省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或参与新一轮省教改项目,其项目成员可作为主持人或成员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每项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9人。
3.省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倾斜,各学院推荐申报的省教改项目,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含管理与学术/教学双肩挑人员)主持的项目不低于总数的50%。项目主持人年龄需能够组织实施整个项目周期,鼓励45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4.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结业学员(见附件3),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学校限额外主持申报省教改一般项目,统一参评。
5.省教改项目向聚焦改革具体问题的项目研究倾斜。学校鼓励并将重点推荐一批面向“基础教育”的研究项目;鼓励在研校级教改项目滚动申报省教改项目;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
6.其他立项申报条件说明详见“管理办法”。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结合管理办法要求,可用本科毕业论文监测系统或其他系统对立项申报书进行查重,重复率不超过20%。
五、材料报送
申报时间截止9月22日下班前,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于9月22日前将如下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WCjyk5510058@126.com,纸质材料交到一号办公楼225室:
1.重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附件5),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2.重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6),项目查重报告为申报书附件,扫描成1个PDF文档,命名为“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立项申报书”。
六、项目评审
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立项评审工作。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立项评审,省教育厅对拟立项的一般项目进行抽查,最终结果以省教育厅通报为准。
联系人: 李红宇, 5510058
教务处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