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本科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大庆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庆师发〔2022〕61号)和《大庆师范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庆师发〔2022〕1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2024年专业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对象
由学校统一聘任的专业负责人和执行专业负责人。
二、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程序
1.学院组织召开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会,专业负责人进行述职并提交述职报告;
2.学院根据专业负责人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专业负责人根据《大庆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年度考核表》中的指标填写具体工作情况;各学院成立以教学委员会为主体的考核小组,结合专业负责人2024年的工作情况和专业建设实效,客观、公正地开展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系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结合学院初评结果,通过专家组评审方式最终确定。
专业负责人工作绩效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落实。
三、材料报送
请各专业负责人将《大庆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年度考核表》(电子版、纸质版)和《2024年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汇总表》(电子版)于12月12日前送至教学建设科李欣航处(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复印),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71470839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