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高教学会《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我校202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二、结题要求
1.课题结题时间应与课题申报书时间一致。
2.课题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与“课题申报书”或“课题变更审批表”成员一致。
3.保证提交的结题材料客观、真实。
三、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附件1)。
2.研究工作大事记1份,包括从课题开题、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
3.结题成果研究报告1份,字数不少于1万字。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研究方法、基本观点或结论、创新点及突破点、成果目录、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同时提交。
4.提交成果扫描件。扫描件需将“成果重要信息”清晰呈现出能够有力证明自己参与其中创作的相关信息与独特印记,以彰显在该成果创作过程中的角色与贡献,确立自身与成果之间紧密且无可置疑的关联。
(1)以论文为成果结题的,论文内容必须围绕课题研究主题。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的、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论文,见刊且网上可查。
(2)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结题的,该研究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结论,要求字数2万字以上,要有相关部门或学校的采用证明,同时提交电子版。
(3)以教材或课件为成果结题的,要提交至少一所学校的采用证明,详细说明采用的专业、年级和应用效果等。(课件为光盘形式的,需提交详细的课件说明并附课件截图,力求做到课件内容一目了然。)
(4)以专、编、译著为成果结题的,要有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公开出版物。
5.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和任务下达书的扫描件,开题报告(附件3)及有关变更材料。
6.所有结题成果要符合严谨的注释和引文格式要求,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译稿一份。
7.课题结题材料目录详见附件4。
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应认真检查、逐一对照结题条件和结题材料要求,确定符合结题条件、结题材料齐全。
四、结题材料提交及时间要求
1.《结题验收统计表》(附件2);
2.结题材料按目录顺序编入一个PDF文档,以“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后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JWCjyk5510058@126.com,邮件主题为“结题+学院”。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结题验收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止。请各学院按时限认真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红宇 5510058
教务处
2024年12月25日